计生。土地。法制中国
阿杰按:
今日推荐两篇好文章,涉及到计划生育、土地储备制度、依法治国等关键话题。读完后,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 关于人口规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来没有得到过科学/经济学的严谨论述和支撑。
(2) 人类的生育权如何保障?
(3) 居者有其屋,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得到保障与实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检索阅读一下新加坡和瑞士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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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授超生记
这是中国实施计划生育三十年以来最受人关注的超生事件,法学教授杨支柱因为超生二胎而被学校解聘,继而引发网络众议。但赞弹之论常常又是单薄的,一个超生婴儿艰难又充满争议的出生过程本身,才是对二胎政策之复杂性的最好注解。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超生了二胎,但他决意不交逾20万元的超生罚款——社会补偿费。2010年4月9日,他正式接获学校解聘通知。丢了工作,他倒不怪学校,“学校只是执行政策”。
法学副教授杨支柱和他的二胎生女儿若楠
三年前,他曾撰文力挺重庆反拆迁的“最牛钉子户”,现在自己却成了计生“钉子户”。在此期间,杨支柱一直抨击计划生育政策。他不停追问:“为何公民的房子得到保护,而住在房子里的人却没有生育自由?”
又生”,爸爸愿为之丢工作
妻子陈虹早就预料到这个结果,“就像一直等着宣判,现在尘埃落定”
这是对杨支柱一家意义特别的一天。杨支柱43岁,陈虹39岁,在2009年12月21日11:55,他们拥有了一个重6斤3两的女婴。
“这个孩子太特别。”剖腹产医生对杨支柱妻子陈虹说。
当医生从陈虹打开的子宫抱出孩子时,她紧紧抓住医生的大拇指。
她一直呱呱地哭着,“声音很大,很响亮”。她三年前出生的姐姐,医生拍一下,哭一声。
杨支柱提前给孩子取了个名字:又生。除了“又生了一个”,还借喻“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意,希望她生命力顽强。
又生的小姐姐若一也满心喜悦。每天从幼儿园放学后,她总是要硬拽小朋友来家里玩,别人回家,她就很失落。她先是吵着要妈妈生个姐姐,后来明白妈妈生不了姐姐,又吵着要个妹妹。妹妹出生后,她很骄傲地向同学宣布这一消息。
杨家的喜庆,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却是个挠头的事。根据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杨支柱不符合生二胎的条件,计划外生育得受处罚。学院从来没有出过这样的事。当天下午,学院相关领导紧急开会,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将予以行政处罚:留校察看,情节严重则开除。
第二天,这个规定贴了出来。
人们认为那是专门为他制定的规定,其中绝大部分人认为杨不会被开除。“留校察看”,还可以讲课。
乐观自有理由。杨支柱的朋友滕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早在两年前有了“又生”,未受到处罚。著名人口学专家、上海社科院教授梁中堂介绍,三年前,复旦大学心理学系副教授马前锋家添“又生”,复旦动员其提前辞职。现在马前锋还在复旦教书,只是不在编制内。
杨支柱关注了三年计划生育政策,认为放开生育政策已成大趋势。他关心计生政策,和操心大女儿的教育问题相关。他担心一个孩子容易被溺爱,“对孩子不好,才关注计划生育”。
但在又生满三个月时,3月26日,学校法律系总支书记和系主任、副主任一起找到杨支柱,口头通知校委会决定给他记大过并解聘。随后,书面的解聘与处罚也到来。
妻子陈虹早就预料到这个结果,“就像一直等着宣判,现在尘埃落定。孩子顺利生下来就很高兴。”没人再会来烦了,杨支柱也轻松释然。
“若男”,来到人间真不易
如果不是杨支柱坚持,若男就会被堕胎,这个世界也不会有若男
陈虹怀孕期间,杨支柱以为是个男孩,就取了“又生”这个名。见是女孩,他在网上征名,最后采用了梁中堂的“若男”——像男孩子一样喜欢,“男”与“难”同音,喻意她的出世之路。
如果不是杨支柱坚持,这个世界上不会有若男。发现再次怀孕后,陈虹在要还是不要间纠结。除计划生育外,一是个人前景,她至少要暂停工作20个月,“之后可能就找不到好的就业机会了”,二是她的父母反对,称再养孩子很辛苦。
杨支柱坚持,晓之以情:“等我们不在了,若一还有一个亲人,不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二十几岁还可以放弃,现在38岁,再过几年,想生也不现实。这么一想,陈虹就转念了。
接着他们合计如何安全度过漫长的九个月。
如果要让学校不知情,保住杨支柱的工作,他们得从学校的住所搬出去。尽管北京没有强制堕胎的先例,陈虹还是担心在出租屋被抓获执法,“街道、居委会哪里都有。孕妇需要安稳的生活,不能像超生游击队一样东躲西藏”。
杨支柱建议去他老家湖南岳阳乡下躲着。但陈虹认为,偷偷摸摸太没尊严,对孩子也不公平,还没出生就低人一等,“做母亲怎么不能理直气壮?”
但“高压线”在那儿,他们必须“低调”。除了每天接送若一,陈虹基本不外出。
陈虹个子小,若男在肚子里才三个月即露怀。这时,法律系书记和主任开始找杨支柱谈话。得知他确实想把孩子生下来,主任问到底想要孩子,还是想闹事。他早因反对计划生育而闻名。
学校居委会把“麻烦”踢走,电话通知了杨支柱户籍所在的西三旗街道怡清园居委会。怡清园居委会先打电话动员他不要孩子,三天后,又来电话,称下了决心就过去写保证书(注:不再超生),出生了就去交社会抚养补偿费。了解到大致要,近30万,他回复说没钱。“那不行,教法律的怎么可以违法?”对方说。但杨支柱仍未同意交罚款。
随后,他们过了三个月不被打扰的日子。
临近若男出生时,学校管计生的人找杨支柱。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连年获得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之荣。他先以个人身份叮嘱杨支柱多费点心思照顾好家人,再以职务身份让他交回《独生子女光荣证》、退还一年6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
杨支柱反过来以自己的成长经历做他的思想工作。杨支柱称,小时候,哥哥的书放在家里,他便拿来看,从此养成了自学的习惯,后来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管计生的人私下也认同了“一个孩子不好”的观点。
若楠是黑户
“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个国家,她却成了小‘黑人’”
考虑到“若男”重名率较高,杨支柱将“男”改作“楠”。楠木高大挺秀,他想她卓尔不群。
杨支柱忘了一句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若楠出生记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惊动了学院分管计生和教育的副院长。交罚款(社会抚养补偿费)是他们化解与计生部门和学校冲突的现实选择。
陈虹主张交,但杨支柱不同意:“用二十多万元买张封条把自己的嘴贴上,做出这样的选择,不但需要有足够的怯懦,而且需要有足够的愚蠢。”
若楠现在上不了户口,是黑户。但陈虹相信,“政策总会往前走一走,不应该是铁板一块”,等几年,若楠也许会有户口了。
在滕彪的哥哥滕雷看来,计生政策是该调整了,因为农村的生育意愿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他长期在吉林省桦甸市苏密沟乡搞计生。1989年他参加工作时,农村生四五个孩子常见,一般头几个是女孩,然后生个男孩。而现在年轻人对生男生女都没那么在意了。1990年,他们乡总人口17740,大概有82个符合生二胎,申请生二胎的有70个。2000年,全乡符合生二胎的有126个,申请的只有27个。2009年,全乡有54个符合生二胎的,申请的有45个,此时全乡人口有16890。
滕彪却对此不乐观,五年后小女儿还是得交社会抚养补偿费,否则无法上户口。他关注到今年计生委透露未有计划改变已经30年到期的政策。2月4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在“南方十二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座谈会”上强调:“实行计划生育是党和政府从我国国情出发所采取的重大国策,‘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
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口专家指出,如果放开二胎的话,计生委能否成为国务院的部委都成问题,可能降到卫生局司局一级了。计生委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共计508,713人,含乡(镇、街道)自招自聘人员45,555人。“计生委靠超生人口吃饭,二胎放开了,超生的人少了,计生委就没这么多事可干了,必要性也就大为降低了。”上述专家说。
杨若楠成为“公共人物”,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
学生讨论中,支持者居多,不过也有质疑的声音——“他是法律系的副教授。如果一个知法懂法的人,却带头违法乱法,这是怎样一回事呢?”“如果孩子生下来了,却面临无法上户口,甚至无法上学,无法许女儿一个美好的未来。他到底有没有真正想到自己的孩子?”
众声喧哗,陈虹则只想让若楠过正常的生活,不会让她觉得很特别。如果到若楠上小学必须户口,情况仍未好转,她会去交那笔社会抚养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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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炮轰土地储备制度违宪
为什么拆迁战争不断上演?为什么不管房价涨跌,地方政府都成了最大的获利者?
一名律师认为,这都与土地储备制度密切相关。它让地方政府从公共社会管理者异化为部门利益经营者。他认为土地储备制度从创设之初,就违背了宪法,遂向全国人大提起了违宪审查。
尽管可能不会激起半点涟漪,北京律师张兴奎仍然投出了属于自己的那块小石子。在总结了所代理的470多件土地案之后,他将一份《对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进行违宪、违法审查的公民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寄给了全国人大和国务院。
这份建议列举了中国当前的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与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的矛盾与冲突。该建议认为,中国当前的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正在形成“新的社会不公”,“通过造成土地供求紧张从而实现政府的与民争利”。
他建议立法机关重新审视这一当前政府参与土地市场经营的法律制度,制定《土地征收法》,废除土地储备制度的“为卖而储”,还原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因建而征”。他认为政府收入要靠税收,不能参与卖地增加财政收入。《建议》被张兴奎视作是他经验的总结,是解决当前因土地而引起的众多社会矛盾一个釜底抽薪的措施。
与民争利
“土地储备制度已然沦为剥夺最广大城市、农村居民根本利益的制度性工具”。
在将《建议》寄给全国人大的同时,张兴奎也将其发到了很多媒体记者和律师同行的信箱。
而实际上,有关中国土地储备违宪违法的法律探讨来源已久。
2001年4月,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中对土地储备制度首肯的时候,很多研究报告就曾明确指出此一制度的风险。
肯定者认为,借鉴西方“土地银行”经验,有利于“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语)。
担忧者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部门利益大于国家利益,很多土地储备机构的土地供应往往会单方面也以追求增值为目的,忽视城市规划的限制和对市场的调控作用。”
但显然,各地政府对“风险提示”毫不在意。几乎还从来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像《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那样被地方政府如此积极地响应和实施。
级差地租所带来的巨大收益,使得“管理城市”迅速变为“经营城市”,原本的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也更多的向“增量土地”扩张。
还远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出台之前的2001年,我国已经建立的土地储备机构就超过了1000家。
而现今,则几乎遍布于全国的每个县市。
2007年,正是在此情况下,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当年的主流媒体曾赞叹它为“土地制度的创新”,甚至不吝用“第二次土地革命”的称谓。
但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
而媒体“制度创新”的解读,事后证明更多的是一厢情愿的良好期盼。
就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出台的2007年,征地拆迁民怨纷起。该年修正后的宪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也是张兴奎认为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违宪的理由所在:“出于储备目的而进行的土地征收,一方面,由于对征收目的也就是土地用途无法确定,使得征收行为有违反宪法的嫌疑。
“另一方面,如果征收时已经确定了土地用途的公共利益性质,那么储备制度的建立就显得多此一举,何必早早征而不用储备起来。这种规定实际上将公共利益扩展到了整个经济领域,既包括公益性的,也包括商业性的,导致了土地征用权的滥用。”
但就在物权法通过的同时,“重庆最牛钉子户”以那座孤悬的危楼而引起全国的注意。
张兴奎就曾向立法机关提交建议书,指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把为了公共利益的征收和通过谈判定价的商业开发混为一体,违反宪法和物权法,请求启动立法审查程序;同时建议制定《土地征收法》,由公平平等征收取代强制拆迁,以保护公民的私有房屋财产不受非法侵犯。
事实证明,纷涌而出的法律、政策,远远赶不上地方政府盈利动机导致的悲剧的发生。
张兴奎说,他三四年间所代理的470多件土地案件,从根子上追溯,都能找到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影子。
那一年,一篇名为《制度创新抑或违法行政》的文章明确提出,“在我国目前的行政法治条件下,土地储备制度已然沦为剥夺最广大城市、农村居民根本利益的制度性工具。”
张兴奎对南方周末记者解释,“给予政府部门经济利益从而刺激其执行制度的积极性,这样的积极性很快就会走向制度设计的反面。”
无穷后患
当土地卖尽,收入何来?真正能增加税收的商业又因为土地受到遏制,对政府而言,将来的路又在何处?
从一开始,土地储备制度似乎就存在着某种“不良动机”。
一个并不为人所关注的事实是,以地生财,从一开始便有解决国企问题的客观需要。
南方周末记者查询当年与土地储备相关的种种报告,无一例外都会看到实施意义中“国企脱困”的一条。
土地储备制度为此挖掘了土地的价值。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文宗瑜撰文解释央企发展“井喷”现象时即证明,被国家控制的土地、资源,在无价或者廉价地被央企支配后,随着股市的迅猛发展,迅速被转换为巨大的资本。因为也就在这四五年间,中国的土地和资源价格五倍十倍地翻升。
国企问题得到化解,各级政府也赚得钵满瓢盈。
在土地收购-土地储备-土地出让三大程序中,政府自始至终都是土地储备制度的核心,既是政策制定者,也是政策的执行者;运动员与裁判员一体,使得政府成为土地储备制度的最大受益者。
中国指数研究院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金年终盘点报告指出,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金总金额达15000亿元。“卖地”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不少城市包括北京的土地出让金占财政收入比例接近五成。
打着公共利益需要的口号低价征地,举着维护国有资产的大旗高价出让,成为目前土地储备制度的一大特色。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一次讲话中说,根据对土地违法案件的统计,非法批地的案件,占涉及土地面积的80%,主要是地方政府和涉及政府违法的案件 (《上海证券报》2007年7月13日)。
更为关键的是,被征地的民众不能直接对话地产商等实际用地人。双方就征地拆迁发生争议,还需自行解决,作为实际获益人的政府却超然物外。
在《建议》中,张兴奎认为:法律和制度不能“剥夺”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来源,除非这种剥夺是通过税收的方式,否则就有违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原则。
而更大的问题在于,垄断了土地一级市场的交易权,政府盈利的冲动在政绩和利益的驱动下又很难遏制,地方官员有着极强的任内兑现的冲动。甚至不惜违法一遍遍地卖地,以谋求更多的收入。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就曾悄悄收回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拿到市场上进行重新挂牌出让,并获得20亿的收益。最近经过央视曝光扬州政府才连夜决定中止出让行为。
这种透支未来的做法,留下了无穷的后遗症——
当土地卖尽,收入何来?真正能增加税收的商业又因为土地受到遏制,对政府而言,将来的路又在何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城市蓝皮书》指出,在各类银行的贷款中,政府借土地储备机构之壳筹集的贷款占政府贷款的70% ̄90%,个别地方甚至接近100%。
审计署在四月公布,国内40个市地州、56个县区市中,11个城市有674.81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征收总额的20.1%。
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近日印发了《2010年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密切关注土地储备机构贷款以及非房地产主业进入房地产企业集团贷款的潜在风险。
行为艺术
张认为:“在利益面前,法律并未得到应有的尊重。”那一切的抗议乃至改良建议,最后是否都沦为不被人待见的行为艺术。
尽管高调发出《建议》,张兴奎却并不指望能真正有所收获。
为了遏制层出不穷的土地违法征用、拆迁等行为,来自民间,之前曾经有过一系列的尝试:
集体维权,武力抗争,甚至自焚。
2007年,有四个省的农民甚至不约而同地宣告收回属于自己的土地——基本类似于行为艺术的这一举动,并未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回应。
张兴奎的《建议》,看起来釜底抽薪,却很难有实质性的进展。“在利益面前,法律并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他说。
这似乎是一个死结。
不过,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能多大程度上解决问题,三农问题专家李昌平表示怀疑。
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土地所有权流转的单向性、非市场化,再加上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实际上已经将普通民众,尤其是农民排除在“种房子”“种厂子”之外,下一步,甚至连“种庄稼”都有危险。
他在《种庄稼·种厂子·种房子》一文中写到,“如果政府真的将种房子的房地产开发商制度复制到农业领域——种庄稼,不仅资本会争先恐后进入农业和农村,甚至地方政府和官员也会争先恐后重视农业的。”而且会更致命。
他忧虑地说:新进城而又无房的80后、90后,将成为被抬高的城市化的最大利益牺牲者,也将损害这个社会的起码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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